新竹縣喜憨兒竹北工作站之「喜月‧好禮」中秋月餅禮盒DM簡章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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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5年7月29日府社助字第1050123235號函辦理。
二、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略以:「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及圻提供之服務,於合理價格及一定金額以下者,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應優先採購。...各義務採購單位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採購該物品及服務至一定比率。」合先敘明。
三、旨揭工作站教導身心障礙者製作各項烘培產品,以協助其自立生活。如有訂購需求,可逕洽該單位進行採購或進入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