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為宣導該部辦理之志願服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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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9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95467號函辦理。
二、宣導內容:衛生福利部委託故鄉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自105年9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辦理志願服務調查,請受訪者屆時配合電話訪問調查。
三、宣導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