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表揚本省優秀學生及傑出優秀青年試行要點

主旨:函轉臺灣省政府廢止「臺灣省政府表揚本省優秀學生及傑出優秀青年試行要點」,並自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省政府105年12月26日府教文字第1051800616號函辦理。
二、旨揭試行要點自民國104年1月1日迄105年12月31日業已試行2年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