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辦理兩岸(含港澳)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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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23日臺教文(二)字第1060004540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吳艷秋小姐(電話:02-7736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