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導立法院國會頻道,請貴機關協助於管轄範圍內之LED跑馬燈插播相關宣導字幕,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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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立法院秘書長106年4月7日台立院秘字第1060600249號函辦理。
二、國會頻道定頻開播之宣導屬公共服務資訊,為培養民眾收視習慣,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請協助於管轄範圍內之LED跑馬燈宣導(跑馬燈字幕:「立法院國會頻道!有線電視、MOD請鎖定123、124頻道。開放國會,全民參與」),週知民眾踴躍收看。
三、檢送來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