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港澳台灣慈善基金會愛心獎推薦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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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106年4月24日第縣D0157號縣長交辦案件擬辦單辦理。
二、貴校師生或家長如有符合本案資格之個人或公益慈善界及愛心企業領袖,請於106年5月15日前推薦參加甄選,並副知本府。
三、本案愛心獎推薦報名方式有網上報名、電郵、紙本郵寄3種。
四、檢附本案簡章、紙本報名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