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團體暨個人申請國立臺灣圖書館107年7至12月雙和藝廊展覽案,請轉知所屬師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106年7月4日圖推字第10601001050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
三、展覽地點:該館四樓雙和藝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捷運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
四、展覽項目:國畫、書法、西畫、攝影、篆刻、及其他各類適合展出之作品。
五、申請方式:請至該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mail或寄送至該館企劃推廣組(jjshyu@mail.ntl.edu.tw),請註明「申請107年7至12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
(一)個展:檢附個人簡歷資料,並附作品照片至少10張或個人畫冊。
(二)聯展:檢附參展者名單及個人相關資料(社團法人檢附社團登記許可證影本乙份),並檢附參展者作品照片至少20件以上或團體畫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