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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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6年7月7日藝演字第1060002197號函辦理。
二、為利本府彙整各校報名參賽情形,並規劃辦理本縣初賽事宜,請貴校於106年8月18日(星期五)前將本調查表核章後逕寄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林勻揚候用校長收,如未於期限內回復者,則視為不參賽。
三、另,旨揭實施要點同時公告於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drama/),請逕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