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辦理「103年度特教合格教師在職進修視障專精學分班」簡章暨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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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058770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依簡章內容四─選送教師資格與以辦理甄選、初選等工作,於103年5月20日前將初選名冊暨各項資料彙整後寄該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複選評審事宜。
三、隨函檢送原函影本、學員甄選簡章、甄選報名表、初選名單表件及切結書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