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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

為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提供全國各界瞭解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教育部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惠請貴校依旨揭績優人員計畫原則及指標辦理相關送件作業,區分人員組別後備妥資料薦送:
(一)組別:
1、學校教職員工:區分為幼兒園組(1名)、國民小學組(1名)、國民中學組(2名)、高級中等學校組(1名)。
2、優秀行政人員:各教育主管機關行政人員及本縣所轄學校校長(1名)。
3、特殊貢獻人員:對生命教育政策或課程教材及人才培育等方面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專家學者(1名)。
(二)薦送資料如下:
1、資料表一式三份(遴薦及具體事蹟表請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教育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資料下載,本表以8頁為限並提供電子檔光碟,相關填寫方式請參照附件所示)。
2、薦送人員之補充及佐證相關資料文件(以20頁為限並提供電子檔光碟)。
3、上揭資料惠請貴校除提供一式三份之紙本文件外,請將相關薦送人員文件資料(含佐證資料)之電子檔以光碟方式連同紙本資料寄送本府彙辦。
四、請於本(1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下班前,函報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進行初審,以利彙整報送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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