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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文化部公共藝術實務講習

一、依據文化部103年7月16日文藝字第1032022860號函辦理。
二、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為輔導是項業務之推動,文化部爰開辦講習課程培訓執行人員,上課時數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
三、本講習對象為公共藝術相關承辦人員、各級學校之總務、事務等行政人員、建築師及參與公共藝術計畫相關專業人士。
四、本講習自103年8月4日(星期一)開始報名,一律採網路方式辦理,請至「2014年文化部公共藝術實務講習」專屬網頁(網址:http://2014publicart.twotrees.tw/)線上報名,額滿為止。
五、其他有關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窗口焦小姐(02-23919394分機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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