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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執行「教育部迎向春暉認輔志工」特殊專長訓練實施計畫暨增能參訪活動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2月6日臺軍(二)字第1010324387B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迎向春暉認輔志工實施要點」暨本處103年3月6日投軍教字第1030000192號『本縣103年執行「迎向春暉認輔志工」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基礎訓練
(一)參加人員逕自「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進行線上課程學習
1、e大研習流程:進入「臺北e大」網址www.elearning.taipei.gov.tw →申請加入會員後,選擇公務類課程→尋找「志工義工基礎教育訓練」,報名後即可隨時上課。
2、志工紀錄冊核發:完成12小時課程之志工,由臺北e大於線上核發時數證明→列印轉交本會審核造冊→核發研習證書。
3、依志願服務法規定相關課程辦理(已領有「志願服務基礎訓練」研習證書者得免再訓)。
三、特殊訓練:
(一)依教育部規定課程辦理防制藥物濫用特殊訓練12小時課程。
(二)招訓對象:
1、具愛心與耐心之退休(伍)或現職公教人員、學校教官、社工人員、學生家長、愛心媽媽、愛心爸爸等熱心人士,並以具教育、法律、觀護、社工、心理、輔導、衛生、醫療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專長背景經歷者優先錄取。
2、具愛心與服務熱忱之大專在學青年或大專春暉社團學生。
3、採先訓後用方式,須完成12小時志工基礎課程及12小時防制藥物濫用特殊訓練。
4、曾觸犯兒少保護、暴力相關犯罪行為人員及不適任教師登錄有案者,不得擔任。
(三)召訓時間:103年9月23、24日。
(四)招訓人數:40人。
(五)招訓地點: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南投市南崗二路6號)。
四、完成基礎訓練及專長訓練測驗合格後,授予志工服務紀錄冊及聘書。
五、報名截止時間:103年9月15日(一)1600時,請將參加名冊傳真(049-2228765)或電子郵件(poijkltw@gmail.com)傳送至本會彙整,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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