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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補助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辦理「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人員督導培力計畫」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4年6月11日衛部心字第1041700343號暨教育部104年6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080670號函辦理。
二、請於課程開課前1個月先至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網站報名(www.shiuhli.org.tw),填寫活動報名表後電郵傳至ann@shiuhli.org.tw信箱,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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